2023年以来,巴林右旗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和巴林右旗“一规划两纲要”方案、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计划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任务清单、市县法治建设、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和任职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定期组织员额法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相关要求,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加快涉府涉企案件执结进度,确保法定时限内执结率达100%。
(三)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院长、庭长、合议庭、独任法官等的审判权力和责任,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导性作用,院长、庭长切实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完善领导干部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厘清依法监督管理与不当过问案件的界限,明确审委会、院长和办案组织之间负责、决定的事项。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明确通报形式、内容和范围。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明确指定分案的范围和条件,健全记录和公示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突出审委会总结办案经验、研究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等宏观指导功能,完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
(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完善证据收集、审查等办案操作流程和具体制度,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完善案件审查和办理机制,强化捕诉工作衔接。推进落实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法庭调查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落实和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随案移送和法庭调查规则,确保庭审发挥实质性作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量刑建议的依据、标准和方式,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推进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健全应急处突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完善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合理拓展司法确认范围,规范委派调解工作,制定统一的名册管理规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深度应用送达平台、保全平台、鉴定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2022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和惩治长效机制,强化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沟通协调和预警研判,完善防范对策,实现虚假诉讼案件信息数据共享,有效打击和防范虚假诉讼行为。
(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的刑事执行活动,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
(七)健全司法人员办案制约监督制度。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办案情况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清理挂名办案。明确院长、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健全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完善对信访申诉、长期未结、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抗诉再审案件的审判监督机制。落实检察机关核心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日常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实现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全面均衡发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惩戒追究机制。
(八)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工作,把以案释法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 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 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 量,加强各类调解的有机衔接,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鼓励和推荐律师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中担任调解员,鼓励律师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部署安排,持 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 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 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党校要作为重点课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专门队伍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学校法治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组织开展研究和宣传,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建立领导干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清单,工作开展缺乏统筹部署、计划安排。
(二)个别工作人员在面对法院执行人员开展工作时,推诿责任,不配合工作开展,对我院执行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惑。
(三)信息化平台建设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个别信息查询范围较窄,距离建成全国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探索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及工作计划要点,明晰工作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二)继续加强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探索完善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开展体制机制,通过融合党建等方式友好结对共建,疏通沟通渠道,畅通交流方式,共同提升执行工作开展质效,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排查体制机制漏洞,认真研读上级文件及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司法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方案及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打破行业壁垒,共同构筑联动体系,精准对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轨道,为平安右旗建设保驾护航。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