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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右旗法院与旗环保局携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5 16:07:55 打印 字号: | |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6月5日被联合国确定为世界环境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其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今年的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及第4个中国环境日,今天上午,右旗法院联合旗环保局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上午8时,右旗法院由乌云毕力格副院长带队与旗环保局工作人员共30余人在南广场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环保购物袋、签名展板、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环保志愿者们热心的为群众宣讲环保常识、法律知识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积极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减少污染,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人居环境氛围。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环保购物袋500个。

  紧接着,旗法院干警与旗环保局干部赶赴查干诺尔小学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向全体小学生发放了印有活动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红色半袖,并开展了主题班会,小学生们通过观看环保教育短片、绘制手工画报、制作环保衣物走秀表演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小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环保理念从小根植于心中,环保事业一定会有新进步。

  这只是右旗法院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的第一站,接下来,右旗法院继续以生态文明为主线,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增强环境资源司法主动性,将开展环境资源司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更好的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法院